作者:吴征
12月6日,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官方网站发布了美国司法部DOJ、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和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NIST三部门“欢迎公众就F/RAND承诺的标准基本专利许可谈判和补救措施政策声明草案发表意见”。
无独有偶,12月7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的内容,内容较美国此次的发布更为全面。
这样,英美法系的两大盟国几乎同时发布关于标准必要专利SEP治理的意见征求,是巧合么?或许是。
但我更倾向于这是一个默契,甚至背后隐藏了更大的美英两国对全球未来标准规则制定的“野心”。
还记得上个月19日,七国集团的知识产权局参加了由英国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局长对话会么?当时只是在会后,发布了一份不疼不痒的声明,而对于会议真正的内容和目的,以及背后某些知识产权局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合作,实际上并不清楚,但是在这个时间点召开七国知识产权局会议,是否会有意无意的针对中国知识产权的崛起?
所以反过来再去看美英两国此次先后发布有关SEP相关的意见征求内容,实际上,能够更好的体会到,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目前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标准或是法律问题,欧美强国早已将其划为政治高度。
在美国科技创新政策类排名第一的智库ITIF的最近一份有关5G全景及对美国创新和战略政策的影响报告中,作者特别提到了,“在整个无线生态系统中,美国和美国的技术公司受益于多年的全球技术标准”,“美国领导人,无论是在政府内部还是在私营部门,都应监督国际标准机构,并努力确保程序与基本的善治做法相一致。”,并认为分裂的标准是不符合美国利益的,并以日本曾经的事件为例,“与全球标准截然相反的是国家标准,导致了一些人所称的“加拉帕戈斯岛综合症”(Galapagos Island Syndrome),这个词解释了日本选择日本的唯一技术标准如何导致日本的创新,但最终却给这个曾经是日本最具活力的行业带来了重大损害”。
所以,从美国人的这些表态中,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美国在技术上试图统治世界的思路,就是以技术标准为推动美国在科技上的治理,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实现“美国优先”战略。
如果说美国用美元统治了全球的金融市场,知识产权可以认为是美国对技术市场的一个重要工具,而其中对美国技术标准的推行,正是美国知识产权要重点保护的对象,这也是为何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是可以上升到美国领导人都要关注的话题。但是这个战略,在5G时代遇到了中国华为为代表企业的突破,中国企业在标准与专利上的迅速崛起,可以说动了“西方人的奶酪”,打破了这种平衡。就像中国的人民币对美元形成冲击一样,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出现和增多,也让美国的技术标准及知识产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这套旧规则到了需要重新议定的时候,于是美国、欧盟和刚脱欧的英国,在这方面加紧世界新规则的治理,就不足为奇了。实际上,美国拜登政府在今年7月9日签署了《促进美国经济竞争》的行政令,其中在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与标准必要专利SEP和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原则的相关知识产权反垄断问题被重点提及,并要求美国司法部DOJ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两大反垄断机构重新制定有关SEP规则。此次,DOJ发布的意见征集实际上正是该行政令实施的一部分,是在预料之中。根据我们之前对美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系列报道,可知未来DOJ还将会对上一版IEEE专利政策的反垄断认定等进行修改,以调整上一任特朗普政府时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则,更适应拜登政府对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的执政理念。相比之下,英国知识产权局此次紧随美国“老大哥”之后出台有关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政策的征求意见,稍显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自英国脱欧之后,之前欧盟一直在牵头研究和处理的有关标准必要专利SEP的话题,英国就无法再参与,但是英国近两年通过UP v 华为等案件的重要裁决,再次显示出了英国要在标准必要专利问题上做世界裁判员的决心。所以,此次以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征集,也算合理,这也是仿照了欧盟之前在标准必要专利问题研究时,向全球征集意见的方式。也看得出,未来,英国是想在全球SEP的管理上占据重要位置的,虽然英国并没有什么能够生产SEP的企业,也没有使用SEP加工制造的企业,完全是想通过英国法院这个渠道做全球的裁判员,这是中国企业应该提早应对的。这么看来,美-英此次的这种“默契”似乎在向世界发出声音,未来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全球治理规则或将形成三大阵营:美-英联合体、欧盟和中国。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国家或地区都将标准必要专利SEP和FRAND问题当作知识产权领域的头等问题。目前为止,从行政角度来看还未向世界发出任何有关中国在标准必要专利SEP和FRAND方面的主张,全部是依靠司法裁决向外界传递中国的标准。这与国外普遍采用的“行政”+“司法”的双轮推动相比,还是有差距。在这一点上,可能连我们的邻国日韩都不如,至少他们的专利局还在不断发布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指南等,虽然也未必有用吧,但是姿态是到了。所以中国的当务之急,是政府要重视起标准必要专利SEP和FRAND这个事情,尤其是相关主管部门。中国的知识产权重点不应该被所谓的专利泡沫,打击非正常,恶意商标这种并不能解决中国核心技术创新不足的事情所羁绊,而是应该真正的站在全球竞争、制定规则的角度去谋划未来。就像近期中国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讨论5G标准必要专利的问题,其中也提到建议政府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方面加强研究和指导。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要依赖于广大中国学者和研究者的共同努力,试想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被许可人,每年缴给国外的许可费上百亿,中国学界一年能有一篇能用到实际中的论文没有,能够讲清楚、讲透彻中国企业应该怎么缴费才算是FRAND的么?再去看看西方,他们的智库、他们的大学、他们的律师、他们的机构,都在不断的通过研究、文章和媒体发出声音,发出他们对于SEP知识产权规则、费率规则和FRAND的理解和认知。这么对比,就会发现中国在标准必要专利上现在除了有专利和司法保护外,其他什么都没有,那未来拿什么和西方竞争?中国的知识产权界实际上应该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了,从政府、学界、企业,大家各司其职,互相补位,奔着一个目标去,而不是你搞你一套,我搞我一套,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今天公众号的二条和三条分别介绍了美国和英国各自草案的征求意见,和所关注的重点。后续会就两国提出的一些立场和观点进行深入分析,有希望就此问题发表观点的可以后台联系。2021年12月DOJ英文版草案,回复“2021US”
2019年12月DOJ英文版草案,回复“2019US”
英国知识产权局英文版草案,回复“2021UK”